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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食堂安全应急预案
发布时间:2008-10-29       发布者:       浏览次数:

学生食堂安全应急预案

为保证饮食安全,确保学院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、结合食堂具体情况、特制定本工作预案。

一、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
1、 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。

2、 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》中的报告制度报告。

①、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,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。

②、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,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,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。

③、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、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,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。
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。

3、 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。

4、 封闭现场。

5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、被污染的食用工具、设备。

6、 协助卫生部门填写《食物中毒事故登记表》、《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》、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》。

7、 经卫生部门检验后,属被污染的食品立即销毁,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,被污染的食用工具、设备立即进行消毒。

二、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:

1、立即切断电源、气源,积极扑救并报警:

2、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,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:

3、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:

4、 处变不惊、与急不乱、勇敢果断,视实际情况及时拨打紧急电话119。

5、出现事故及时通知医疗单位,赶赴现场抢救,或及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。

6、发生其他事故要积极组织正确的补救措施,要保护好现场,为事故调查提供情况。

7、肇事部位负责人,要坚守现场,等候处理。

8、手提灭火器

⑴、操作规程

①、手提灭火器,应将灭火器上,下翻转几次,将干粉桶内的干粉抖松;

②、扯去铅封,拔除保险销,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;

③、手握胶管,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,按压使干粉喷出,适当摆动喷嘴,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;

④、如遇多处明火,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,直到火焰安全熄灭,以免复燃;

⑤、灭火后,拾起灭火器压把,既停止喷射。

⑵、注意事项

①、灭火时,不可冲击液面,以防飞濺;

②、灭火器一经开启,不能保存,要重新灌气、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;

③、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,应慢慢拧松盖,让气粉喷出。

三、对爆炸、纵火、行凶、盗窃、破坏等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如下

1、及时通知中心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。

2、与事不惊,勇敢果断,控制现场,正确处理。

3、视实际情况拨打救助电话:报警:110 急救:120 火警:119。

4、保护好现场,控制嫌疑人。

5、发生事件部位负责人,要坚守现场,等候询问处理。

四、餐厅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要求防患于未然,平时加强管理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严格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
五、积极配合饮食管理服务中心对食堂的用电,用气等进行的安全检查。

六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:

组长:王山柱

组员:吕云飞 冯高胜

后勤集团餐饮部

OO七年十二月